一、公务员退休工资新规定
男性需满60周岁,女性需满55周岁,并且具备10年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符合退休条件。退休后的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职员(不适用公务员年金法、军人年金法、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者除外)若重新被任命为公务员,可按照个人意愿,将根据以前年金法计算的工龄或服役时间与第一项的工龄合并计算。
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到龄退休,实现国家公务员退休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国家公务员达到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需按照“应当退休”的规定,在具备退休条件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所有国家公务员必须自觉遵守并依法退休。同时,还规定了未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情况下,本人提出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提前退休。
2、退休金计发办法和标准突出了国家公务员的特点,符合分类管理的原则。退休金计发办法根据国家公务员工作性质和工资结构特点确定,与企事业单位区别开来,有利于减少互相攀比,有利于国家公务员保障体系的建立。
3、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注重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结合,明确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的基本原则,为下一步建立适合国家公务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基础。
4、重视对退休公务员的管理。坚持退休养老保险费用管理与人员管理统筹考虑,有利于减轻原单位的负担,为向社区化管理过渡创造条件。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主要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管理及发挥作用等方面的内容。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退休待遇是国家公务中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退休》一章中规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福利等遇”。合理确定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关系到能否保证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关系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确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就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确定科学的退休金计发标准和办法;二是体现功绩原则,鼓励敬业精神;三是建立正常的调节机制。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政治待遇是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的政府权利。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的活动,通报有关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随着公务员退休工资新规定的出台,对退休公务员的生活保障也做出了更为细致合理的规划。其中政治待遇相对稳定,生活待遇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其中还有医疗住房等待遇,需要的朋友可以仔细阅读。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二、新公务员法中关于退休的规定是什么
1、法律分析:新公务员法中关于退休的规定是:国家公务员退休,指国家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劳动能力,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旦到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三、国家公务员退休的条件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和机关工人退休条件:
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和机关的工人退休的政策条件仍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其中:
---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
---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可以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干部和工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1979年3月自治区劳动局贯彻国发[78]104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从事井下、高温和居住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9年的可以退休;从事有害健康和居住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8年的可以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经由医院诊断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鉴定中心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或劳动能力的。
(3)因公(工)致残,经医院诊断并经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和劳动能力。
根据新人福字[1996]178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退职,各单位需严格执行《劳动能力丧失的疾病鉴定标准》。同时,需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病退年龄执行,即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若未达到上述病退年龄,则按退职处理。对于未达到因病退休年龄或工龄条件,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工作)能力的人员,因病退职不受年龄和工龄条件限制。
二、干部和工人若不具备退休条件,但经医院诊断并经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能否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不具备退休条件,经医院诊断并经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鉴定中心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劳动能力的干部、工人,应当退职。《国家公务员法》没有公务员退职的形式,因此,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只适用于机关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因公致残丧失劳动(工作)能力,不受年龄和工龄条件限制,均可办理退休手续,对他们不实行退职制度。
四、公务员退休年龄
1、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5、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6、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7、《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8、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9、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10、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1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2、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